这个6月,深圳因为“出租车”而躁动。无论是听证会,还是执法检查的座谈会,“唇枪舌剑”间,“牌照拍卖问题”成为众矢之的。6月23日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》执法检查交换意见座谈会,明确“牌照拍卖价格过高是出租车运价过高的主要原因,也给运价调整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。”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表示,牌照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。“是继续拍卖,还是停止拍卖,政府应拿出一个方案”。 据了解,为了公平配置资源,深圳于上世纪90年代初借鉴香港做法引入公开拍卖牌照制度,由于市场供求等原因,拍卖价格越来越高且参差不齐,从29万到98万元一个不等。这一做法也通过《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》的出台沿用下来,2007年,深圳推出2000个牌照,在反复提示风险的情况下,最后依然拍出了50多万元高价牌照。深圳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惠港表示:“以12年经营权计,相当于企业一个月要给政府缴纳3000多元牌照费,这使得企业、司机、乘客、政府形成了微妙的制约关系。” 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也曾在出租车行行业座谈会上表示,出租车牌照拍卖是造成目前深圳出租车数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最少,存在非法营运的根本原因。 “是继续拍卖,还是停止拍卖?如果停止拍卖,旧有的牌照又如何处理?”都成为深圳市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。 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表示,出租车牌照拍卖价格的攀升对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,不仅导致企业和司机的负担增加,还使得运价对市场和行业的调节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。但是“制定制度要慎重,否定制度更要慎重”。他表示,执法检查组将再次讨论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,在下个月的常委会上进行专项汇报,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,反馈给政府部门。 (中国牌照网编辑:admin) |